2021信访对结果不认可如何解决?
信访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信访,信访人对信访结果不认可可申请听证。
1、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
打官司可以请律师,信访也未必要“单兵上阵”。《信访调解方法》规定,信访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信访调解。同时,信访人提出信访调解申请,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15日内可得到信访调解机构是不是受理的公告。据《信访调解方法》,信访调解机构一般应当在信访调解受理后30日内调解完结。
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要三思而后行,由于信访调解书生效后再进行信访,信访调解机构不再受理。据介绍,《信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送达后生效,生效信访调解书的调解建议为信访事情终结处置建议。信访人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义务或者协议生效后又反悔的,同一信访事情不再受理。
2、市民也可参加听证会
假如你对信访结果不认可,那样请勿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可以申请听证。据《信访听证方法》,需要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需要。
另外,集体信访听证,选派低于5人的代表参加听证。据了解,听证需要公开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而且听证人数需要为单数,不能少于3人,市民可旁听。
法定信访不受理范围包含什么?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事儿不归信访部门管。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涉诉涉法等其它法定渠道处置的事情不受理。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有处置建议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建议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办理期内不重复受理。
4、已有复核建议的;在规按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已经终结的不再受理。
2021年信访可以越级吗?
越级上访是信访人跨越本级向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情。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情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方法》。从2014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互联网、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
政策介绍
2005年1月十日实行的《信访条例》,对信访、信访人、信访事情等都作了明确的讲解。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信件、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状况,提出建议、建议和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置的活动。
《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哪个主管、哪个负责,依法、准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六条,信访人使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情,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置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情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按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情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置决定或者复查建议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置决定书或者复查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建议。”这类都表明,越级上访也是《信访条例》所允许的,是依法上访,而并非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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